新加坡移民

新加坡投資移民簡介 (Global Investor Programme, 簡稱GIP)

(A) 投資方案

投資S$250萬元(約NT$6,000萬元)。

(B) 主申請人資格

(1) 必須為企業主,且擁有該公司至少30%股份;且
(2) 該公司近三年的年均營業額:
     (A) 若為房地產相關之行業:年均營業額至少S$2億元(約NT$48億元);
     (B) 若為其它行業:年均營業額至少S$5,000萬元(約NT$12億元)。

(C) 家屬同時得利

(A) 配偶及21歲以下子女可同時申請永久居留權;
(B) 主申請人之父母及年滿21歲子女,可申請長期探訪准證(LTVP),效期五年,並可續簽。

(D) 再入境許可證的續簽規定

永久居留權正式生效後,將獲得效期5年之『再入境許可證』。5年期滿前,主申請人須符合下列資格,才能續簽:

(A) 在新加坡建立商業實體,雇用5個以上的新加坡員工,且全年業務支出總額至少S$100萬元(約新台幣$2,400萬元以上)。
(B) 主申請人或至少一位附屬申請人,5年內至少在新加坡居住一半以上時間。